2019年3月28日,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才,副主任王德明、肖继纯、刘翔、刘美峰、汤清明、张培清和委员共22人出席了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忠林,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董国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林建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晓灵及区人大代表文金召、昌小丹、易中发,区人大全体机关干部列席会议,区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长邬敬友,区财政局姚芳,萍乡市湘旺宏图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邓铁林,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贺刚明列席有关议程。会议由汤清明副主任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议案;讨论人事任职事项;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萍乡市湘东区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建设项目PPP项目的政府投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关于召开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时间和议程的决定(草案),并作出相应决定;审议湘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并作出相应决定;审议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和法制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并作出相应决定;审议区人民政府办理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执法检查情况的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区人民政府办理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